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公告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我院拟于2021年12月上旬,面向全区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技能认定职业及等级
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等级:中级(职业技能四级)、高级(职业技能三级)、技师(职业技能二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一级)申报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报名方式: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报名,也可由自治区内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代报名,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
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本职业考核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核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相关理论知识;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专业技能水平。技师(职业技能二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一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论文及答辩)。
(二)考核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综合评审可以采用论文答辩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时间90分钟。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四、时间安排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5日、具体安
排详见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我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宁价费发[2007]210号)文件规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属于D类,收费具体如下:
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技能四级):180元/人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三级):230元/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二级):330元/人
高级人力资源师(职业技能一级):380元/人
六、成绩认定和证书颁发
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合格者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
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成绩保留期为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七、交表地址、咨询电话、电子邮箱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交表地址:
1.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西夏区文萃北路与大连路交汇处东北角),每周---周四早上08:30--11:30
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办公楼五楼501室(金凤区黄河路670号),每周三下午14:00---17:00
(二)咨询电话:
0951—2135092、2135043 王老师 15595015553(微信同号)
(三)电子邮箱: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报考三级、二级、一级必须提供)扫描件,电子照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电子版打包压缩邮寄地址:2765565873@qq.com(报名请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QQ工作群)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各等级报名条件,详见附件A)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区统一认定,申请参加等级认定的人员,先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邮寄到指定电子邮箱(2765565873@qq.com),经审核通过后,再提交2份书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并缴费。
二、报名添加附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报考三级、二级、一级必须提供)扫描件,电子照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电子版。
三、电子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蓝底电子照片,电子照片的大小不能超过200K,照片格式为jpg、png、gif。照片以申请鉴定者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文件名。
四、报名审核通过,提交一式2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诚信承诺需要本人使用碳素笔手写和签字)。
五、申请一级和二级的人员报名时,提交论文一式4份,由考评员进行论文初审。
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申报条件(附件A)
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B)
附件A: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47号)规定,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二)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五)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三)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五)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 以上。
注:
①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
②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B: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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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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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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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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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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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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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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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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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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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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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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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职业(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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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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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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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 (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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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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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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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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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 信 承 诺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
培训机构: 结业时间: |
评价机构意见 |
理论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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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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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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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发证日期: |
手写诚信承诺内容:本人承诺填写和提交所有材料均准确、真实有效。如有失信或弄虚作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不实承诺引起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并愿接受相关处理。